(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制作、推出了适用简单知识产权系列案件的表格式调解书。该调解书的适用,起源于该院近期调解的某图片库平台诉某公众号经营者的著作权侵权案件。

甲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图片库经营、享有众多图片著作权的公司,其发现乙公司在其经营管理的微信公众号中多次使用甲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图片,故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甲公司的经济损失。乙公司认为,微信公众号中使用的图片系从互联网中任意取得,且图片未标明不得使用,乙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后经法官多次沟通调解并释法明理,以武汉市内其他法院此前的类案情况作为参考,向双方当事人阐明各自的诉讼风险,帮助双方权衡利弊,为促成调解打下良好的基础。双方最终同意进行调解,并一致认可对乙公司经营管理的公众号中涉及甲公司有著作权的图片进行一并调解,希望用一份调解书就能解决甲乙两家公司在洪山区法院的六件纠纷案件。

法官注意到,如果使用传统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形式,需要将甲公司的诉讼请求、案涉图片的作品登记证书号码、侵权取证平台及电子证据存证的哈希值等写入文书中,费时费力。为了提高司法效率,洪山区法院针对这六起案件制作了表格式调解书。

将调解协议的内容细分为给付条款、息诉条款和受理费条款,使当事人能够清晰明了地看到每一个调解项所展示的内容。此外,表格式调解书也大大提高了法院调解工作的效率,从双方当事人决定进行调解,到参与法院主持的线上调解程序并最终签字确认仅短短的一二十分钟,当天便能拿到调解书,顺利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多起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民事调解工作最重要的是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纷争,不仅要把工作做到诉中,更要延展到诉前。知识产权类的简单案件存在案件量大、权利义务关系清晰、批量案件较多等特点,为了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多元解纷渠道高效化解矛盾,洪山区法院表格式民事调解书中特别添加了法官提示,引导当事人积极通过非诉途径化解纠纷,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进一步发展。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李先宏 通讯员邓洲 高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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