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污染标准是在45分贝到55分贝之间,如果超过这个标准就属于噪音扰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噪声不得超过30分贝,白天6时至22时不得超过40分贝。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部门有义务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环境噪声标准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环境噪声基本标准是制定环境噪声标准的基本依据。各国大都参考 ISO推荐的基数(例如睡眠30分贝),并根据不同地区、一天内的不同时间和室内噪声受室外噪声影响的修正值,以及本国和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来制定环境噪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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