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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内海湾。 柯晓 摄

为统筹推进汕头内海湾的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内海湾保护条例》要求,由市自然资源局划定内海湾具体范围,并组织开展《汕头经济特区内海湾保护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内海湾范围划定草案及规划草案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8月23日至9月21日(共30天)。

《规划》在提出内海湾范围的基础上,根据岸线的自然资源条件、开发程度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关管控要求,划分严格保护区、限制开发区和优化利用区,强化内海湾海域、岸线、自然保护地、岛屿等各类生态自然要素的保护与修复,围绕内海湾“粤东中央活力区”的未来发展目标,系统对内海湾陆域的功能布局、空间形态、设施配套、交通组织、景观塑造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并落实相关管控要求。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内海湾保护条例》划定内海湾具体范围,总面积148.03平方公里,其中海域范围面积63.84平方公里,陆域范围面积84.19平方公里。具体范围为:自西侧顺时针,以金潮大桥及金平区与揭阳市行政界线起沿牛田洋片区控制线—金砂西路西延—西港路—中山路—泰星路—阿里山路—跨汕头湾新通道—北山湾海岸线—怡湖路—北山湾路—沈海高速—西澳路—红林东路—礐石风景区界线—国道G324—汕湛高速—省道S234—潮汕环线高速为界。

结合内海湾岸线自然资源条件、开发程度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关管控要求,《规划》草案对我市内海湾区域划定建设管控分区,具体划分为严格保护区、限制开发区和优化利用区。

围绕建设“活力特区、和美侨乡、粤东明珠”的要求,《规划》草案依托内海湾自然与人文资源优势,以打造粤东中央活力区为发展定位,塑造海城交融的滨海空间,积极推进内海湾空间保护、开发、利用和修复,聚金融商贸、文化休闲和科技创新等高端要素构建城市级公共服务中心,凸显汕头城市轴线,传承鮀城文化印记,构筑高端要素集聚的内海湾发展轴,打造湾区创新平台、华侨文化客厅、全球魅力海湾,建设绿色和谐、集约高效、多彩活力、韧性安全、特色彰显的内海湾城市空间,推动汕头内海湾地区逐步从传统港区发展为新时代湾区,成为粤东地区乃至东南沿海都具有影响力的全球魅力海湾。

结合岸带特征,《规划》草案以海湾大桥和礐石大桥为界,划分西部生态湾、中部活力湾、东部门户湾三个海岸带区域,塑造差异化的滨海空间风貌,彰显湾区城市特色。其中,西部生态湾以生态空间修复、保育为重点,预留远期发展空间布局绿色高新产业和科创社区,打造生态型湾区创新平台;中部活力区进一步聚集都市核心功能,重点布局综合服务、商业商务、科研创新等功能,打造活力开敞的城市客厅;东部门户湾通过建设地标建筑、景观群打造汕头角等城市滨水舞台地标区域,塑造起伏有序的滨海国际门户形象区。

在构建完善生态保护体系中,《规划》草案特别提出要构建绿色和谐的生态系统、建设安全可控的韧性城市。同时,对海洋生态空间管控、海洋发展区管控、自然保护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海域污染管控、陆域产业污染防控、海岸建筑退缩管控、无居民海岛管控、海洋建筑工程管控、生态廊道控制和生态安全管控等方面,还列明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指引。

在建设可持续活力海湾方面,《规划》草案提出要谋划高效协调的岸带产业布局,优化海岸带产业布局,优化用地用海,提升陆海利用效益;要打造独特魅力的文旅空间,打造多彩文旅主题分区,塑造融合地缘文化特色的景观体系,打造贯通内海湾的活力环海休闲网格,构建活力共享的海上活动空间;要塑造多彩活力的滨海生活,推进内海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打造内畅外联互通的海湾交通系统。同时,《规划》草案还对岸带空间设计提出指引。

(编辑:悦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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