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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
方城县:出让“标准地” 项目大受益
自河南省“标准地”改革启动以来,方城县以“标准地”改革为牵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土地供应效率,有效解决了工业项目长期以来“重前端引入、轻后端监管”的问题,实现变“生地”为“熟地”,受到市场主体的欢迎。
所谓工业用地“标准地”,就是土地出让时把每块建设用地的投资、建设、产出等标准给予明确。企业拿地前,就已知道该地块的使用要求和标准;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长期以来,方城县工业用地存在审批周期长、利用效益低、税收不足等问题,影响了土地要素集约高效配置,制约了工业经济高水平发展,改革迫在眉睫。
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该县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开发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发改、住建、税务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标准地”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方城县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管理办法》,从明确控制性指标、严格出让流程、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方面出实招、破难题,保障了“标准地”出让改革取得时效。构建指标控制体系。建立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指标体系,实行“标准地”出让年期原则上按照不超过20年,期满经评估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续期的“1”的政策,进而形成“3+N+1”控制性指标。健全供地保障机制,以“要素跟着项目走”为重点,成立“标准地”出让工作专班,制订出台“标准地”供应方案,健全“标准地”招商、出让、履约、跟踪督查机制,提高“标准地”出让效率。明确承诺履约要求,制定完善项目竣工验收、达产复核及不动产登记办理等具体办法。压缩代办服务时限,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由开发区管理机构选派专人,为“标准地”供应项目提供全流程或部分审批事项代办服务。
自2022年以来,该县以“标准地”模式出让工业用地19宗844亩,实现出让金收益1.4亿元,位居全市各县区第一位,保障了江苏力星、奇瑞汽车、生物动保产业园等重大项目用地,为方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土地保障。(全媒体记者 段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