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北京建立“因地施策”中小学岗位管理模式
乡村教师评职称予以政策倾斜
本报讯(记者 张晶)3月23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市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即日起在全市实施。该办法立足市情、区情、校情,根据各级各类教师不同特点和发展实际,在岗位资源和总量上突出区级统筹管理;按照不同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建立体现中小学自身特点和管理需求的岗位设置管理模式。对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中小学教师,长期在乡村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作的中小学教师,以及援藏援疆援青等援派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聘用上予以政策倾斜。该办法出台后,充分发挥了岗位设置在中小学人事管理中的基础、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本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据了解,该办法深化推进本市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从北京市级适当下放管理权限,注重落实和保障中小学用人自主权,在岗位数量统筹上突出区级统筹管理。
区级统筹是指,由各区核定区域内中小学岗位总量,再由各区教委在总量范围内充分协调各级各类教师的岗位资源,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统筹调配各校岗位数量。也可以按照各学区(教育集团)内各级各类学校数、在校生规模、班额、师资结构、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和任务需要等情况,由各区教委将岗位打包分配到各学区(教育集团),实行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