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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佛山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获悉,《条例》将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是广佛协同立法的首个项目,将有效助推广佛全域同城。 

《条例》共八章三十七条,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安全保护区管理、运营与服务、应急管理、互联互通、法律责任、附则等。根据《条例》,六大类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将被禁止,包括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随意涂画张贴、携带宠物和家禽等动物乘车、在车厢内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此外,在地面线路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一百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等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安全的行为也将被禁止。

据了解,自2010年广佛线首通段通车以来,广佛互联轨道交通发展迅猛。目前,广佛跨市地铁中,佛山地铁二号线一期、三号线(首通段)、广州地铁7号线一期西延顺德段已投入运营,四号线一期、十一号线、二号线二期等多个项目正在紧锣密鼓地进入工程建设和准备阶段。

数据显示,广佛地铁运行总里程达38.84公里,从开通之初日均客流量不足10万人次,到现在日均客流量达50.17万人次,最高峰客流量达67.72万人次,已成为连接广佛两地交通运输的主力军。广佛两市互联互通规划方案体系由18条衔接通道组成,由南至北覆盖广佛城市交界线,基本实现广佛轨道线网的全面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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