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的发行股票规则是什么?
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和《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的规定,科创板发行条件如下:
1.持续经营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整体折股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不强调持续盈利能力,允许未盈利/存在未弥补亏损的企业上市。
2.会计基础及内控制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3.业务完整
(1)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和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2)主营业务、控制权近两年未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近两年无重大不利变化;(3)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及商标等无重大权属纠纷,无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4.合法合规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无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立案侦查、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
5.取消部分现行发行条件
取消了现行发行条件中关于盈利业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无形资产占比限制等方面的要求。除了证监会规定的上述发行条件外,申请在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2)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开通科创板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权限开通之前的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日均资产不得低于50万,资产认定包括:A股账户、B股账户、封闭基金账户、开放式基金账户、OTC理财账户、衍生品合约账户、信用账户等账户内的资产净值,(不含信用账户融入的资金及证券);
2、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3、个人风险评估等级为R4及以上,风险承受能力为C4及以上。
4、对科创板基础知识、业务规则及风险事项有所了解,知识测评不低于85分。
5、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境内法律、上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禁止或者限制参与证券交易活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