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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广州地铁8号线上,一大叔蹲着玩手机,被一女子怀疑偷拍并要求检查相册,大叔让她检查自证清白。随后,该女子在网络曝光大叔是猥琐男,称手法娴熟不是第一次作案,并表示既然没有偷拍,他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6月9日,广州地铁工作人员回应双方当时已达成和解。据悉,该女子是四川大学新闻传播专业研究生。(6月9日 南方网)
这件事引发了广大网友的讨论,笔者认为该女子警惕意识强本是无错的,但在大叔自证清白且双方达成和解后,转头在网络上曝光大叔,并称其“猥琐男”的行为是错误的。网络曝光应该把持法律和道德的度。
地铁偷拍、大叔、女子这三个词组在一起,很容易让人浮想联翩,大多数猜测都会偏向于大叔在地铁上偷拍女子。这也与过去互联网曝光的偷拍事件中,多是男性偷拍女性有关。该女子警惕心强可以理解,大叔蹲着、举着手机的姿势引起了她的误解,可大叔也打开了相册自证清白,事情到这里就真相大白了。但是该女子却在网络上曝光大叔,冠以“猥琐男”,还诅咒“出门必4(死)”,明明已经和解还发侮辱性小作文诋毁大叔,让不知情的网友网暴大叔,这是触犯法律和道德的行为。
首先,该女子恶意侮辱和诽谤大叔,侵犯大叔名誉权和人格尊严。互联网小作文不是谁发谁就有理,该女子三言两语、掐头去尾编造自己被偷拍,寻求网友同情从而企图达到网暴大叔的目的,于情于法都不正确。凭感觉论罪、乱给他人打上侮辱性标签,这样的行为只会使得真相迟于网络暴力,让“雄辩”胜于“事实”。
再者,该女子散布谣言、网暴大叔,不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没有偷拍,他为什么没有为自己发声?”一方是传媒专业的研究生,另一方是普通的中年大叔,谁更懂互联网?答案不言而喻,该女子借着自己传媒专业的优势引导舆论,一来违背新闻真实性原则,二来罔顾新闻伦理法规。这样的人将来从事新闻工作岂不是舆论四起、事实颠三倒四?这位大叔也许根本不懂什么叫“发声”,更不懂在哪“发声”、如何“发声”,如果舆论认定大叔就是偷拍,他的“发声”又能证明清白吗?显然不能。该女子的舆论引导能力不在专业学习上展现锋芒,反而刺向无辜的大叔,实在有失道德素养。
“舌上有龙泉,杀人不见血。”谣言是一只凭着推测、猜测和臆度吹响的笛子,该女子吹响的是对大叔的诋毁和诽谤。一张嘴、一段视频、一篇小作文,经过舆论发酵,很可能会使得大叔遭受各种鄙夷、“抬不起头做人”。现在舆论这把刀也反噬到了该女子身上,倘若她先前不乱给大叔扣上“猥琐男”的帽子,不在和解后转头网络曝光大叔,就不会有这一场舆论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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