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汇罚〔2019〕63号)显示,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办理离岸转手买卖收付汇业务,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76517.01元人民币,并处80万元人民币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下:
7月11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汇罚〔2019〕63号)显示,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办理离岸转手买卖收付汇业务,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76517.01元人民币,并处80万元人民币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