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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是对干部的真正关心爱护,因为“出汗”比出事好,“扯袖子”比戴铐子好,把权力关进笼子比把人关进监狱好。牢牢把握这个出发点,才能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激发和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才能真正体现严管厚爱的良苦用心,才能切实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对于干部来说,必须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的重要保障。严守党的纪律,接受组织监督、人民监督天经地义,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一些干部不愿接受监督,错误地认为限制多了、自由少了、组织不信任自己了,听不进意见、容不得批评,甚至处心积虑逃避监督、对抗监督,直到从“好干部”沦为“阶下囚”才幡然悔悟。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只有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经常性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检视自己,查找差距和不足,出出汗、醒醒神,才能防止权力滥用、违规逾矩,才能确保不出事。
对于组织来说,必须把监督工作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培养一名飞行员要花费与其体重相当的黄金,培养一名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更是不容易。很多干部从基层做起、在组织的悉心培养下逐步成长,职务越来越高、权力越来越大,一旦身处宽松软的监督环境中,稍有不慎就可能被“围猎”、走上错误的道路,这对个人是咎由自取,但受损失更大的还是组织。面对歪风邪气和消极腐败现象,该查处的必须坚决查处,但不能片面认为查得越多、处理越重,纪委监委成绩就越大,而是要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长期坚持下去。只有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盯住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猛击一掌,才能使党员不犯、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
对于反腐败工作来说,必须健全监督体系、发挥制度优势。应当清醒认识到,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腐败现象就不会消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抓末端、治已病,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从源头着手,完善管权治吏的体制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必须织密织牢制度笼子,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健全完善各方面纪法规定,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必须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抓好贯彻执行,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防止制度成为“橡皮筋”“稻草人”,产生“破窗效应”。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筑起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堤坝”,形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会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