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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 现将《咸阳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至5月9日。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咸阳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结束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时,请注明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均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楼户外广告科收 (秦皇中路8号咸阳市房产大厦 ,邮编712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咸阳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137783740@qq.com,联系人:杨勇,联系电话: 029-33576877;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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