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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视觉中国以图片侵权为由向摄影师戴建峰索赔的新闻火上热搜。视觉中国先是要求照片作者戴建峰赔偿8万多元,戴建峰表示从未和视觉中国进行合作,并否认了“误会”的核实结果。

这条新闻一出,顿时引发众怒,公众纷纷把矛头指向了视觉中国,国家天文台主办的《中国国家天文》杂志也留言称:“我们也收到过类似电话,诸如美国航天局NASA发布的公版图片都算作他们的版权。”有网友评论称,视觉中国屡屡挑战底线,一边高举知识产权保护的大旗,一边却在倒行侵权。

视觉中国干这种事已不是第一次了。2019年,视觉中国把公共版权的人类首张黑洞照片纳入自家图库,随后又被曝光将国旗、国徽纳入版权,遭到广泛质疑。视觉中国发布致歉信表示接受广大网民和媒体的监督批评,全面配合监管部门彻底积极整改。但事实证明,多年之后视觉中国依然我行我素。

视觉中国告图片作者侵权的乌龙,看似偶然,实则必然。这家企业把所谓的“维权”当作生意在做,甚至懒得去查证原作者是谁、当初的合同是怎么规定的,而是由法务组直接打包去索赔,有枣没枣打一竿子。如果不是这回索赔索到了作者本人头上,视觉中国应该又捞着了。

为什么摄影师使用自己的照片都被告侵权?为什么一些公共版权的图片变成了视觉中国牟利的“私产”?还有之前知网的作者下载自己的文章要付费,自己却得不到一分钱稿费?笔者认为,对于这类维权事件不能就事论事,如何厘清版权的边界和用途,以及各个主体的权利与责任,才是更应思考的关键问题。

这次,视觉中国向作者维权的闹剧再次给我们提了醒,要进一步细化版权相关法律法规,促使相关领域的企业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兼顾到公共性;同时打击“碰瓷式维权”,让别有用心者无机可乘。相关部门更要加强监管,主动作为,保护真正版权人的合法权利,从而真正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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