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能源”)近期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在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73336万股,募集资金约80亿元,其中6亿元用来偿还银行贷款,其余74亿元投向焦炭气化制60万吨/年烯烃项目。据了解,宝丰能源此次IPO保荐机构是中信证券。

公开资料显示,宝丰能源的主营业务是现代煤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2016-2018年,宝丰能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0.27亿元、123亿元和130.52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7.18亿元、29.23亿元和36.96亿元。

宝丰能源的资产负债率较高,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为49%。而最近三年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65、0.37和0.3;速动比率分别为0.6、0.31和0.24%。宝丰能源表示,公司存在一定偿债风险以及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

宝丰能源的招股书还显示,公司与东毅国际于2011年11月合作投资设立东毅环保,与东毅国际分别持有东毅环保20%和80%的股权。2013年12月,宝丰能源与东毅国际签订增资协议,向东毅国际定向增发股本12亿股,用于收购东毅国际所持东毅环保80%的股权。

交易完成后,宝丰能源将持有东毅环保100%股权。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日为2013年12月31日,合并对价包括定增的股本和原持有的东毅环保20%股权的公允价值合计为16.66亿元,于合并日东毅环保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43亿元,形成商誉11.24亿元。

宝丰能源表示,东毅环保的主要收入来源为甲醇销售收入,按照市场价格全部销售给宝丰能源,用于烯烃生产。若未来甲醇价格下跌,将影响东毅环保未来经营利润,进而导致收购形成的商誉产生减值风险。

宝丰能源招股书还显示,“每年提取利润总额的10%作为捐赠基金,以货币形式捐赠与燕宝基金会”写入了公司章程。资料显示,燕宝基金会成立于2011年,是由党彦宝夫妇发起的,业务范围是资助教育、卫生事业和老年福利服务事宜、救助孤寡病残等弱势群体、为基金会保值、增值开展投资活动等。” 数据显示,2016-2018年,宝丰能源对外捐赠金额分别为2.2亿元、3.7亿元和2.32亿元,合计金额共计8.22亿元。

据招股书披露,2016年以来,宝丰能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26起行政处罚,其中9起为环保处罚、15起是针对安全生产的行政处罚,包括2017年马莲台煤矿重大安全隐患问题、丁家梁煤矿违规事宜、2016年甲醇厂“6.21”中毒事故,宝峰煤焦化“5.25”中毒事故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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